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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云南] 2023年梁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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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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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24-12-5 21:58:2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2023年梁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
    2023年,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和州委、州政府工作部署,紧紧围绕省委“3815”发展战略,聚力推进州委“三支柱一标杆”主攻方向,落实县委“五大行动”部署,聚焦工作重点,补短板强弱项,加快“葫芦丝之乡·康养新梁河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步伐,统筹推进全县经济恢复发展。
    一、综合
    初步核算,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(GDP)426563万元,比上年下降0.1%(按可比价计算)。其中:第一产业增加值117677万元,增长4.5%;第二产业增加值78180万元,下降14.6%;第三产业增加值230706万元,增长3.2%;一、二、三产业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分别为1.2、-3.0、1.7个百分点;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4.9:22.3:52.8调整为27.6:18.3:54.1。全县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63402万元,比上年增长1.4%,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1.7%,比上年提高1.2个百分点。
    物价总水平: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比上年下降0.5%。
    二、农业生产
    2023年,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5185万元,比上年增长4.6 %(按可比价计算)。
   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26424亩,比上年增长0.8%;油料种植面积6798亩,比上年增长53.6%;烤烟种植面积46100亩,比上年增长3.8 %;甘蔗种植面积40809亩,比上年增长16.0%;蔬菜种植面积42065亩,比上年增长4.3%;年末实有茶园面积63687亩,比上年末增长2.4%。
    全年粮食产量75890吨,比上年增长0.9%;油料产量660吨,比上年增长55.1%;甘蔗产量186678吨,比上年下降14.8%;蔬菜产量36993吨,比上年增长7.8%;烟叶产量6084吨,比上年增长4.1%;茶叶产量3919吨,比上年增长1.5%。
    全年肉类总产量8897吨,与上年持平,年末大牲畜存栏 18775头,比上年增长15.6%;年末生猪存栏86853头,比上年下降2.1%;大牲畜出栏9637头,比上年增长2.5%;全年生猪出栏81573头,比上年增长1.7%;全年水产品产量2155吨,比上年增长1.4%。
    年末农用机械总动力11.64万千瓦,比上年下降1.1%。拥有农用大中型拖拉机358台,比上年增长15.5%;农用小型拖拉机825台,比上年下降24.8%;粮食加工机械2753台,比上年增长3.2 %。全年农机化作业机耕面积23.7万亩,机收面积11.1万亩。
    三、工业和建筑业
    2023年,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6.7%。  
   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
    指标名称
    单  位
    2022年
    2023年
    比去年±%
    成品糖
    36297
    30296
    -6.7
    发电量
    万千瓦时
    47057
    37394
    -20.5
    其中:水电
    万千瓦时
    44680
    35688
    -21.5
    51393
    53893
    4.9
    商品混凝土
    立方米
    148830
    101502
    -31.8
    中成药
    1144
    1701
    48.7
    大米
    7110
    7796
    9.7
    植物油
    260
    254
    -2.1
    精制茶
    637
    1158
    81.6
    2023年末全县具有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2个,全社会建筑业产值49262万元,同比下降6.5%。
    四、固定资产投资
   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上年下降34.8%,施工项目62个,其中:亿元项目2个,新开工项目30个,竣工项目23个。在总投资中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43.3%;房地产投资比上年下降7.2%。商品房销售面积53569平方米,比上年增长47.0%。
    五、国内贸易
   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0600万元,比上年增长4.3%,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: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8137万元,比上年增长4.3%,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2463万元,比上年增长4.0%。按消费形态分:商品零售额16647万元,比上年增长7.5%;餐饮收入额123953万元,比上年增长3.9%。
    六、财政金融
    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993万元,同比增长6.4%。其中:税收收入11675万元,同比增长2.6%;非税收入10318万元,同比增长11.0%。一般财政预算支出168037万元,同比下降8.5%。其中: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44万元,同比下降11.5%;农林水事务30437万元,同比下降15.0%;社会保障和就业31067万元,同比下降5.8%;教育30840万元,同比下降8.1%;卫生健康17040万元,同比增长14.0%;文化体育与传媒2263万元,同比增长2.8%。
    2023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81171万元,比年初增长9.97%;金融机构贷款余额396851万元,比年初增长13.85%。
    七、教育、科技、文化和卫生
    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803人,比上年增长0.2%,在校生2311人,比上年下降0.4%,毕业生751人,比上年下降6.4%;普通初中招生1905人,比上年下降10.9%,在校生5833人,比上年增长0.5%,毕业生1609人,比上年下降0.2%;普通小学招生2134人,比上年增长10.6%,在校生12155人,比上年增长1.0%,毕业生1958人,比上年下降9.6%。小学入学率达99.99%。幼儿园招生数1219人,在园幼儿数4679人。
    2023年全县有公共图书馆1个,文化馆1个,文化站9个。广播电视覆盖台站8座,广播、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到99.0%。有线电视用户5180户,同比增长8.3%。
    2023年末全县卫生机构81个,其中:非营利性卫生机构75个,医疗卫生机构床位683张,医疗卫生技术人员1107人,有59所村卫生室,5所个体诊所,193名乡村医生,农村卫生室覆盖率100%。
    八、人口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
    202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40103人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365元,比上年增长2.6%,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75元,比上年增长10.0%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77元,比上年增长8.9%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276元,比上年增长14.6%。
    2023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745人,比上年末增长6.8%;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99730人,比上年下降0.1%;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877人,比上年增长1.8%,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2066人,比上年下降0.1%;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503人,比上年增长1.6%,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.25%。全年共有637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;共有10734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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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24-12-6 11:38:54 | 只看该作者
    广东地区住房公积金取现【TEL13927555068】手机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流程
    公积金是一种住房储蓄制度,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。公积金的提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,
    不能随意使用。一般来说,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:

    购买、建造、翻建或大修自住房,或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;

    租赁住房,按月支付租金;

    离职、退休、出国定居或享受低保等情况,终止公积金缴存;

    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,需要支付医疗费用;

   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,继承人申请提取。

    如果你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形,你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请提取公积金。线上办理的方法有:

    通过公积金缴纳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,搜索“公积金提取”,然后根据需求,进行相应的选择1;

    通过手机银行,找到与公积金合作的银行网点,签订自助办理协议,然后登录公积金网站自助提取;

   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,关注当地的公积金公众号或城市服务,选择公积金提取,按照对应步骤进行办理。

    住房公积金取现█13927555068███吴█生████广东地区
   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进行提现操作。以下是具体的提取条件及流程:
    一、提取条件
    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,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    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    离休、退休的;
  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    出境定居的;
  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   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    二、提取流程
    准备相关材料:根据具体提取情形,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,如购房合同、房产证、离退休证明、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等。
    同时,还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基本材料。
   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:携带准备好的材料,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办事处申请提取。
    审核与审批: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核实提取条件的真实性。一旦审核通过,将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
    ,并通知申请人。
    提取支付:准予提取的,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,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。
    请注意,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条件的,仅限于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申请人。若有虚假提取等违法行为,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    因此,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操作的合法性与合规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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